各位同学:
为严肃校纪,教育本人,根据2014年7月学校重新修订的《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之规定,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日,全校共有79人次受到校级纪律处分,其中因考试作弊被给予处分的占69.6%,因违反考勤纪律被给予处分的占25.3%。在此期间,食品学院共有5人次受到了处分。
根据处分类别来看,留校察看处分6人次,均因考试过程违纪;记过处分41人次,均因考试过程违纪(食品学院3人);严重警告13人次,其中9人因累计旷课达到20学时以上(食品学院1人),2人因打架斗殴,1人因考试过程违纪,1人因偷窃;警告处分19人次,其中11人因累计旷课达到12学时以上,7人因考试过程违纪(食品学院1人),1人因打架斗殴。
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,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,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共同营造和谐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。
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党委
2016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