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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二十届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培育及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

  来源:   食品学院    发布日期 :2026-07-10    最后更新 :2026-07-10    浏览次数:

食品学院师生:

根据往届竞赛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决定举办第二十届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培育及校内选拔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资格

我校2027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(不含在职研究生)均可报名参加比赛。硕博连读生(直博生)若在2027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,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;本硕博连读生,按照四年、二年分别对应本、硕进行申报,后续则不可申报。

二、作品申报

根据上届赛事安排,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设置主体赛、专项赛。

(一)主体赛作品分类

1.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三类。

(1)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生,内容须注重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。

(2)哲学社会科学类围绕“发展成就”“文明文化”“美丽中国”“民生福祉”“中国之治”5个组别形成15000字以内的社会调查报告,内容须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。为党政部门、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、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,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,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。

(3)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两类: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类指投入较少,对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。科技发明制作须注重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,并须提交研究报告(作品书),包括提供图表、曲线、试验数据、原理结构图、外观图或照片,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。拟推荐省赛的相关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。

2.申报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,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,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。

(1)个人作品。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的研究工作,作品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。(注意区分申报人和合作人)

(2)集体作品。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,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,均须申报集体作品。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。作品的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等有关材料的作者应该为团队成员,集体作品的团队成员(含申报人)不得超过10名。

(二)专项赛作品分类

1.“揭榜挂帅”专项赛聚焦科技发展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,聚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,根据政府、企业、科研机构等单位发榜的命题,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,组织师生团队揭榜答题。

2.其他专项赛,待团中央具体通知下发后再行进行校赛选拔。

(三)参赛作品要求

1.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7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。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(论文)、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、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(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)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。

2.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,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予评审: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,必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;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,必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,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、生长不利的影响;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;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,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;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,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。

3.申报参赛的作品须进行作品自查,申报人及所在学院签订参赛承诺书,承诺作品符合“挑战杯”竞赛申报作品要求,接受校赛组织方检查。

4.各学院需做好主体赛和专项赛的作品申报统筹工作,参加专项赛的作品不得同时参加主体赛作品评比,且往届报送过的作品不得重复报送。

(四)作品推荐指导

1.主体赛参赛作品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(或教研组)推荐,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,并经学院审核确认。

2.每个学院申报参加校赛的作品总数不超过8件,择优推报、不设最低名额要求,申报作品中研究生作品不超过作品总数的1/2。

(五)项目库管理

学校将邀请专家对各学院申报主体赛的作品进行项目初筛,并将通过初赛路演、现场评审等方式,择优遴选有竞争潜力的项目进入学校培育项目库,入库项目设重点项目和长期培育项目2类。竞赛训练营及校赛选拔作品,主要围绕入库项目开展。

依据参赛项目的完善与改进情况,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调整。

三、评审奖励

(一)评选方式与作品运用

校内选拔赛采取“分类申报、分类评比、综合评审”的评审原则,主体赛道设项目初筛、初赛和决赛答辩展示等评审。校团委将牵头组建由相关部门及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组,紧扣赛事相关要求,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,并择优推荐至省赛。

(二)奖项设置与积分规则

1.主体赛作品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。原则上,获特等奖的作品优先推荐参加省赛。专项赛奖项根据国赛章程再行设置。

2.本次校赛设“优秀组织工作者”若干名、“挑战杯”校赛“优秀指导教师”若干名,授予在校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者。

3.按照“挑战杯”国赛团体积分办法,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单位,设校级“挑战杯”1个,授予团体总分最高的学院;设“优胜杯”若干,授予除“挑战杯”获得学院之外,团体总分前5名的学院。

四、赛事安排

(一)作品申报(2026年7月10日—9月30日)

参赛个人或团队应在团队第一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项目申报。学院积极组织动员学生组队参赛,根据竞赛章程严格进行资格审查,对拟参赛的项目给予指导扶持,并进行排序推荐。

(二)书面评审(2026年10月—11月)

校赛评审组根据申报作品的科学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等,统一对申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,按申报参赛作品约35%的比例,评选出优秀作品,经公示后进入校内决赛,并给予作品修改意见。

(三)竞赛训练营(2026年11月—2027年2月)

书面评审选出的“培育项目”全部进入训练营接受集训,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团队的项目进行评审指导,并对集训项目进行动态排序和末位淘汰,各参赛个人、团队均需根据作品最新进展准备作品申报书和相关附加材料。

(四)决赛展示(2027年2月—2027年3月)

组织入围决赛团队进行校内终审答辩和现场展示。评审组将根据作品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情况,对决赛作品进行打分排名,评选出校赛奖项,并提出推荐至省赛的作品名单进行公示。

五、申报方式

请有意向参赛的师生,于2026年9月20日下班之前,以参赛项目团队为单位,将定稿的作品申报书、作品信息汇总表、参赛承诺书等材料递交食品学院D321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江南大学食品学院

2026年7月10日


  • 附件【关于开展第二十届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培育及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.docx】已下载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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